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13日消息,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沈阳市沈河区新鑫源水果蔬菜店(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28-53号3门)经营的黑芝麻。
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2年12月6日)》,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沈阳市沈河区新鑫源水果蔬菜店(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28-53号3门)经营的黑芝麻。
(一)沈阳市沈河区新鑫源水果蔬菜店销售的黑芝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购进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抽样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沈河区新鑫源水果蔬菜店实施了现场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已查明该批次黑芝麻由沈阳市沈阳市铁西区龙腾荣华粮油经销处购进,共购进25公斤,已全部售完。
(三)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要求沈阳市沈河区新鑫源水果蔬菜店召回该批次黑芝麻,经营业主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