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资料图片)
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及《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
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核实后,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2022 年度
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
等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
流后,发表如下意见: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和内控制
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有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相关利润分配方案后,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一致,符合《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我们同意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
为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其内控体系、业务流程
和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规定,对该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客观、公正,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的独立意见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长 2022 年度绩效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
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管理层年度绩
效考评结果以及国资管理部门对国有企业单位负责人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核算
确定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薪酬与
考核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董事会确定的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标准,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史际春 刘桥 胡北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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