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肃毁约歪风,维护市场秩序


(资料图)

“五一”假期前夕,不少人早早规划好旅游行程准备出发,一些旅游预订平台却出现旅游产品临时涨价、毁约的现象。

南京市民赵初予提前1个月预订了一家位于山东威海的民宿,每间房每晚600元。在出行前10天,该民宿经营者以“前租客摔断了腿,需要在房间疗养”为由,让她取消订单。随后,赵初予再次浏览这家民宿时发现,同一房源的价格已经涨至每晚1800元。她尝试与房主沟通,房主表示已预留足够时间给她寻找新房源,并没有影响其旅程。“经营者在我退单后重新上架房源,给出的理由也无法让人信服。对方并没有提供解决方案,而是把问题丢给了我。”赵初予说。

镇江市民迟志强一家计划“五一”假期去河北秦皇岛旅游,3月份就提前在某平台预订酒店,每间房每晚约200元。“结果第二天下午商家就给我打电话,说酒店‘五一’期间的价格上涨至600元一晚,要求我重新下单。”迟志强联系平台进行投诉,平台随后提供附近酒店供他选择,但是价格仍要450元一晚。“我可以接受节假日民宿价格合理上涨,但这未免涨得太多,而且酒店是在我预订成功后违约,非常影响旅游体验。”他说。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消费者遭遇的情况并不是个案,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都分享自己为“五一”出行提前预订的民宿或酒店遭遇毁约的情况,给出的解释也是五花八门,比如“前租客不肯退租”“房屋电线短路”“房屋拆迁”“房屋漏水”等。但这些被要求退订的民宿在“五一”期间仍能正常预订,但价格相比原价大幅上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尽管不少平台都有对经营者毁约行为的处罚方案,但因经营者的违约成本低,对一些民宿经营者来说,罚金低于涨价带来的收益,他们宁愿被处罚也要违约涨价。

在商家恶意毁约面前,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省消保委相关人员表示,酒店的恶意退单行为是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以原订房价格继续履约,若因酒店擅自毁约导致消费者以更高价格另行订房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已付订房款项,并支付因另行订房产生的差价损失。

“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还会损害相关地区的旅游形象,不利于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认为,治理此类乱象,须多方主体共同努力。就平台而言,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平台内经营者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义务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建议消费者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在发生消费纠纷时依法维权。

我省多部门、多地区对“五一”期间的价格秩序进行规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餐饮、住宿和旅游服务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推动商品和服务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扬州市明确,对游客通过12345热线反映的各类问题,严格落实“5分钟内精准分派、责任部门5分钟回复、2小时初步反馈、12小时正式反馈结果”闭环机制,坚决杜绝降低服务品质、“以次充好”和哄抬物价等现象,对破坏旅游市场秩序者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许愿 洪叶 谭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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