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刚遗产的“争夺战”仍在继续。
5月8日晚间,杉杉股份(600884.SH)发布公告称,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的遗产继承事项,根据相关法律程序,今年3月份,遗产继承一方周婷及其三位未成年子女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郑永刚名下宁波青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青刚)51%股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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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显示,宁波青刚间接持有杉杉股份15.4436%的股份,系杉杉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由郑永刚、周继青各自持股51%、49%。据相关报道,周继青为杉杉股份现任董事长郑驹生母。
据悉,就上述事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于4月10日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根据该裁定书,宁波青刚51%股权的冻结期限为自2023年4月12日起至2026年4月11日。
对此,杉杉股份回应称,本次宁波青刚股权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目前遗产继承各方正就上述股权事宜积极进行沟通。
就杉杉股份是否逾期披露上述信息的问题,浙江方广律师事务所孔聪律师告诉银柿财经,在他看来杉杉股份应该不涉及逾期披露问题,首先,以目前的信息看,尚不能判断杉杉股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时点,其次,宁波青刚与杉杉股份的股权关系隔了好几层,股权冻结未必是必须披露的信息。
今年2月10日,郑永刚突发心脏疾病与世长辞,一个月后的3月23日,其子郑驹被选举接替其父成为杉杉股份董事长。郑永刚遗孀周婷则现身了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称该次股东大会是违规和错误的,杉杉遗产“争夺战”的序幕就此拉开。(详见此前报道《财产继承未完成,股东会决议受质疑,杉杉股份会发生控制权之争吗》《杉杉股份控制权之争隐现,上交所发出监管函,督促公司保障经营稳定》)
4月20日,杉杉股份发布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中选举周婷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赫然在列。5月10日,杉杉股份年度股东大会将在宁波召开,周婷能否成功当选受到关注。
股权争夺之外,杉杉股份当下也面临着信披方面的麻烦。4月19日,公司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确认了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与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而在此前,杉杉股份均称杉杉控股与上海钢石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已尽最大可能采取了能实施的核查方式及手段,以核实两者之间的关系,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但基于核实方式和核实路径受限以及股东方对于关键信息的隐瞒,导致前期杉杉控股及上海钢石的一致行动关系信息披露不实,对此我们深表歉意。”杉杉股份称。
据悉,2020年7月17日,上海钢石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3.95亿元受让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陕国投·持盈3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持股份,成为吉翔股份第二大股东。
上海钢石的名义股东为吴军辉和宋晓玉两人,其中吴军辉为杉杉控股实际控制人郑永刚的姻亲(外甥女婿),宋晓玉曾在杉杉控股长期担任人事工作。上述二人对钢石运营、投资决策实际由杉杉控股作出,并根据杉杉控股指示行使对吉翔股份的股东权利。
彼时,杉杉控股的子公司宁波炬泰已为吉翔股份第一大股东,如披露一致行动人则将触发要约收购,而整个收购的信息披露流程耗时较长,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快速转型发展。为此,杉杉控股选择了隐瞒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