舳舻衔尾相连,延绵千里不绝。一艘艘满载粮食的漕船,一声声此起彼伏的号子,曾是运河上最常见的场景。南方的粮食通过大运河运输到京城,储存于京仓、通仓,维系着明清两朝的国计民生。通过户部通州坐粮厅,可以了解到漕粮收支储运的历史变迁。
(资料图)
专司漕务通粮厅
中国漕运起源很早,秦始皇征伐南越时“凿渠海阳山下,通粮道并收灌田之利,民称灵渠”。隋朝大运河开凿后,漕运日趋繁盛。唐朝设置转运使,宋朝设置发运使,元朝设置都漕司。
明代始设漕运总督衙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漕运事务。明初通州的漕务管理由太监机构忠瑞馆负责;成化十一年(1475)始设“户部通州坐粮厅”,主官称“户部通州坐粮厅郎中”,专管通州漕务。其旧址在今天通州的官园小学一带。
通粮厅主要负责西仓、中仓、南仓、东仓的漕粮收支贮运,通州五县、五卫所和张家湾守备营的俸禄发放,以及漕运十三总将漕粮运抵通州后的相关漕务。
明嘉靖七年(1528),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吴仲重新疏浚通惠河后,驳船可直接抵达大通桥,通粮厅的职责日趋繁重。嘉靖二十八年(1549),户部改派品级更高的户部郎中主管坐粮厅,并增加了管理漕军的权限。
清代,通粮厅地位更加重要,坐粮厅郎中通常由满族贵胄担任,同时也受到朝廷严格监督。乾隆十八年(1753),坐粮厅郎中绰克托刚愎自用,经常任意延迟支放官员俸禄,随意保荐德才不配位的人担任要职,受到仓场侍郎鹤年的参劾,被乾隆皇帝撤职。
两仓分设存漕粮
明清时期,京杭大运河的漕运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成为国家的经济命脉。漕船通过运河抵达通州后,分京城、通州两地交卸漕粮。
明朝定都北京后,开始兴建宫殿,并在京城建立仓廒,称为“京仓”。清朝沿袭明制在北京设有13个粮仓,即禄米、南新、旧太、富新、兴平、海运、北新、太平、万安、本裕、丰益、储济、裕丰。这些粮仓多数已不存,只有少量的遗址。
其中,位于东四十条的南新仓,于明永乐七年(1409)在元代北太仓的基础上建造,为明清两代京师储藏粮米的皇家粮仓,迄今已有600多年历史。清初南新仓有30廒,后屡有增建,到乾隆年间增至76廒,如今仍保留古仓廒9座。
建在通州的粮仓总称为“通仓”。金代通州建有丰备、通积、太仓3座国仓。元代通州建有乃积、及秭(zǐ)等13座国仓,存储漕粮和其他物资,总计可储存漕粮189万余石。
明永乐二年(1404), 通州河西务起盖仓屯160间。正统元年(1436)确定通州城“大运西仓”“大运中仓”“大运东仓”名称。从这年起,定制每年运抵北京漕粮500万石,分储京仓四成、通仓六成。嘉靖四十三年(1564),朝廷根据巡仓御史王用祯的建议,始建张家湾仓。
南新仓今照(寻竹生 摄)
对是否在通州建粮仓,明朝还曾发生过很多次争论。一些官员认为“通州兵力寡弱,城难为守,而仓粮厚积,适以资寇”,不适合建仓。嘉靖六年(1527),御史吴仲奏议:“密云等处,皆有间道可(达)通(通州),若使奸细为之向导,轻骑疾驰,旋日可至。或据仓廒,或肆烧毁,国储一空,则京师坐困矣。”且以通州支取俸禄有诸多不便为由,建议取消通仓,将储粮全部移至京仓。
左副都御史杨行中则反对这个观点。他驳斥吴仲,通州四周卫所众多,守备严密,是京师的重要辅地,与京师互为掎角之势,唇齿相依,必须设立通仓,至于支取不便之说,换了京仓也是一样。杨行中的观点得到皇帝首肯。最终,通仓照例保留。
清代在沿用明代通仓的基础上,进行了增建和整修。《通县志·专记》记载:“仓内建廒,一廒五间。数廒连山并建称‘连’。连与连之间相距三丈,左右各宽二丈,称水道。”各廒按《千字文》中“天地玄黄……”顺序编号。每廒储米1万石,康熙六十一年(1722),通仓存粮最多,达513.9万石。
严格验收防流弊
自古以来,朝廷都高度重视粮食安全。明清时期,平均每年都有三四百万石漕粮运到通州。保证其数量和质量的重任,便落在了坐粮厅的肩上。
明成化十一年(1475),户部委派1名员外郎,专管通州漕粮的核验。为防止舞弊,嘉靖九年(1530)御史李循奏议:由坐粮厅员外与巡仓御史共同验粮。
为确保漕粮质量,嘉靖十六年(1537)皇帝批准:各漕总运来的粮米抵达张家湾后,要查验其质量。坐粮厅的官员如果发现米的质量腐坏,须将运丁呈送漕运总督衙门并移送司法衙门从重发问。不合格的漕米要及时扬晒,并由运丁赔补。坐粮厅也要追究相关漕总的责任。
清代漕粮收储制度与明代相比更加严格细致。康熙五十四年(1715)定制,各省漕粮起运前,先派人将各帮所载漕粮取米样1石封存,送到北京户部;再由户部分别转发至接收该漕米的粮仓。待漕船抵达通州后,将米样与漕粮比对,检查质量是否一致,防止运丁中途偷梁换柱。
清乾隆年间,江萱受在坐粮厅任职的冯应榴所邀,绘制了《潞河督运图》。画中细致描绘了验粮的场景:坐粮厅使者乘官船查验各船漕粮,一条小船迎面而来,运丁立于船头,双手捧盘,其中所盛就是样米。
收纳漕粮时要过斛以统计数量。明朝,朝廷专门制作了铁斛作为标准计量器具,存放在通州坐粮厅。万历《通粮厅志》载:“钦降铁斛一张,见贮通粮厅,一面铸‘成化十五年奏准铸成永为法则’,一面铸‘监铸官直隶大河卫指挥仲纲直隶淮安府同知夏祈铸匠袁宗范斌等’。”
通粮厅的官员以铁斛为标准,先制作若干个铁口木斛,分发给各仓使用;后又制作标准斛斗发给运丁,作为标准量具,以相互校准,防止短斤少两。
清代直隶总督李绂,曾于雍正元年(1723)受领催漕(催办漕务),著有《漕行日记》专门记载此次经历。他采用“重赏重罚,行之以信”的方法,广贴告示于沿河村庄军民铺户,若发现有买盗米者,立即捉拿重究;凡折耗之米,俱令买米之人赔补。如此做法,自然没有了买米之人,船户即使有盗米,也无处销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偷盗漕米的问题。
漕粮经过长达几千里的运输和层层查验,转运进京城和通州的各个粮仓,维持了明清两朝的正常运转,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今,通州的坐粮厅早已荡然无存,通州中仓也仅有一段仓墙遗存,只有京仓中的南新仓,作为北京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皇家仓廒仍旧巍然屹立,向人们倾诉着明清两朝南粮北运的漕运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