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3-019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超募资金中 4,843.3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经过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2,21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1,258.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71,704,150.9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及其
他 发 行 费 用 16,048,711.1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A10689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482.7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
额为 45,924.75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 截至 2023 年 6 月
序
项目名称 资金 30 日累计已投入 备注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6000 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 1000
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
合计 36,557.96 493.80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地点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41,081.45 万元投入变更后新项目,本次募投项
目变更后,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843.3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 4,843.30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0.5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通过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
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
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843.3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具有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公司最
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亦
承诺未来 12 个月内不进行上述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4,843.30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
程序,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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